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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藥署 2022 年 2 月預告訂定「乳品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」草案,今天讓領導力企管顧問職人為大家快速說明法規更新後的差異。目前預告訂定的草案有幾個比較重要的項目如下:

一、修正原有的名詞定義
為避免各類乳品加工食品限於例示而造成誤解,將現行法規定義拆分為定義與適用範圍,未來將採用的定義如下:

乳品加工食品業:指從事乳品加工食品 製造、加工、調配之業者。
生乳: 指直接由乳牛、乳羊擠出,未經處理之生乳汁。
乳品加工食品(乳製品):指以生乳或其加工製品為原料,經製造、加工、調配之食品

二、界定乳品適用範圍
為明確規範須遵循之食品業者,共擴增至 23 類。範例如下:

調製乳粉:以生乳、鮮乳或乳粉為主要原料,並占總內容物含量百分之五十以上,且得添加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物,所製成之粉末狀產品。
複合乳粉:以生乳、鮮乳、乳粉、乳脂粉、乳清粉、乳糖或乳蛋白質為主要原料,並占總內容物含量百分之五十以上,且得添加其他原料或食品添加物,所製成之粉末狀產品。

三、規範適用食品業者規模
在新預告的法規中,共規範兩類須遵循之食品業者如下:

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及其相關規定,須辦理工廠登記者 。
辦有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,食品從業人員五人以上且資本額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。

四、自發布日開始實施
以目前的法規修正的步調來看,法規將自正式發布日開始實施,因此若是屬於上述規範的食品業者,應提早確認是否已完成建立食品安全管制系統。

五、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執行重點
依據法規規範,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」主要須完成以下8個項目:
成立食品安全管制小組(以下簡稱管制小組)。
1) 執行危害分析
2) 決定重要管制點
3) 建立管制界限
4) 研訂及執行監測計畫
5) 研訂及執行矯正措施
6) 確認本系統執行之有效性
7) 建立本系統執行之文件及紀錄

而在運作上,有以下 5 個重點:
1) 人員權責規劃
2) 教育訓練安排
3) 重要管制點的規劃
4) 管制措施的驗證
5)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有效性評估
總結來說,此次的法規更新對於食品業者來說影響應該不太,主要重點在於釐清現行法規,讓整體的完整度及理解性得以提升,有利於食品業者遵循法規時較能掌握方向,對於執行的內容沒有太大落差;但仍要注意是否有因為法規的更新,而影響到適法性範圍的情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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